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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宁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8 12:32: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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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关于普宁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公告各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人员:为进一步防范化解社保基金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省人社厅的有关要求,结合当前我市疫情防控需要,现就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关于普宁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公告

各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人员:

为进一步防范化解社保基金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省人社厅的有关要求,结合当前我市疫情防控需要,现就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证对象和时间

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按月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人员,应当进行待遇领取资格年度认证。资格认证时间全年均可办理(两次认证间隔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超过12个月未认证的企业职工养老待遇领取人员,应于2022年3月21日前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逾期未进行领取资格认证的,将影响养老金领取。

二、认证方式

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方式为网上认证和传统认证相结合,主要以网上认证为主,确实未能通过网上认证的采用传统认证的方式。

(一)网上认证。

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平台进行认证。广东省已在“粤省事”微信平台开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生存认证,具体操作如下:在微信中搜索“粤省事”小程序并登录,进入服务→社保→养老→养老保障→养老资格认证→(城镇职工)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本人办理或代他人办理→如果是本人认证的,直接确认,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是代他人认证的,则领取地选择揭阳市,录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然后确认,并进行身份验证。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个人资格认证(人脸识别)。当显示认证结果为“资格核验成功”,即表示本年度本次领取资格认证已通过,认证结果将会反馈到领取地的社保经办机构。

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建议由家人、子女或亲戚朋友帮忙。

(二)传统认证。

未能通过网上认证的,可到市社保局经办大厅进行资格认证。为避免我市社保大厅人员聚集,请企业养老待遇领取人员按目前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

三、注意事项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认证的企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将按国家、省和揭阳市的有关规定处理。企业养老金领取人员服刑、死亡等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应由其亲属或主管单位及时上报市社保局,停发企业养老待遇发放。对故意隐瞒不报的,一经核实,将按《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保基金,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二)前往现场认证人员,请按照《揭阳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关于进一步加强2022年春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揭防疫指办函〔2022〕2号)做好有关疫情防控措施。出发前在家自测体温,在没有感染新冠肺炎病毒症状的情况下,自觉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前往办理认证手续,做到即办即走,减少停留时间。

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