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揭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受理条件
1.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护照等
2.户口簿
3.参保缴费凭证或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专用折
4.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
揭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材料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转入。 参保人向户籍地经办机构申请社保关系转入;
2.受理初审,判断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准入条件;
3.转入地经办机构向转出地经办机构邮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联系函》;
4.转出地经办机构向转入地经办机构发送转移信息表及划拨基金,终结参保关系;
5.转入地社保机构合并参保记录,如有重复缴费则清退;
6.通知参保人。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进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续接申请”页面,点击“立即办理”,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材料。
2.受理: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审查决定。
4.办结:领取办理结果
揭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