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生育保险报销支付范围和标准
1.职工在本市(含常住异地参保人在备案统筹区)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实支付。
职工因急诊、抢救等原因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参照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待遇标准支付。
2.职工因急诊、抢救在异地医疗机构或已办妥生育异地就医备案手续至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按照职工医保异地就医住院的报销比例支付。
3.统筹基金支付产前检查费用设定支付限额,职工每孕次支付为1000元。
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生育保险待遇不计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补充: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纳入的。